青岛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信用管理的通知
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
青建管字〔2020〕2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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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信用管理的通知
各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消防检测单位:
自我局全面承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以来,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,消防验收工作稳步推进。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,各消防验收责任主体仍存在较多不诚信、不规范行为,严重影响验收进程。为进一步规范消防验收程序,提高消防验收通过率,促进优化营商环境,我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各消防工程参建责任主体信用考核管理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认识消防验收工作诚信管理的重要意义
消防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意义重大。目前,各消防工程参建单位信息已纳入信用考核系统,信用评价结果将推送至“信用中国”,并引入建设工程评标环节,直接对企业承揽工程产生影响。加强消防验收备案市场主体信用考核,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,提高各方市场主体自控意识和自控能力,促进公平、公正、和谐有序的信用体系向纵深发展。
二、主要措施
(一)强化信用考核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《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重点对存在不诚信、不规范行为的建设、设计、施工总承包、消防专业分包、监理单位等各消防工程参建责任主体进行扣分处理(相关扣分情形摘录见附件)。
(二)组织约谈。对于存在严重不诚信行为,我局将在出具不合格意见书的基础上,对各责任主体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,约谈次数将纳入信用考核管理。
(三)定期通报。我局将定期网上通报各参建单位信用考核信息,并对参建主体进行信用考核年度排名;对于工程质量认真负责,有较高诚信、自律意识的责任主体进行通报表扬或加分等表彰奖励。
(四)建立黑名单制度。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,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、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,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。对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,将被列入失信“黑名单”并进行通报,净化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参建单位,特别是建设、设计、施工总承包、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信用管理考核体系建设,认真做好自验工作,高效配合消防验收工作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住建部51号令)等最新文件,实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,逐步提升消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,提高自控意识和自控能力,自觉维护自身信用状况。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
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7月7日
附件
消防工程参建责任主体诚信扣分相关情形摘录
(以建设单位为例)
1.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未按图施工,造成质量隐患,未制止或未报告的;(青岛市建设单位信用考核标准(2020 版)第二条第48款)。
2. 在办理招投标、施工许可、消防验收等手续时提供虚假资料的(青岛市建设单位信用考核标准(2020 版)第一条第13款)。例如:消防工程各项内容未施工完毕即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申报消防验收;消防设施性能、消防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的检测报告记录、结论等与现场实际验收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;消防工程技术档案、施工管理资料造假的。
3.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(青岛市建设单位信用考核标准(2020 版)第二条第36款)。例如:验收过程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即申报复验。
4.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,各方应参加人员无故不参加的(青岛市建设单位信用考核标准(2020 版)第三条第75款)。例如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消防验收时,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无故未到场参与。
5. 因勘察、设计、施工等方面问题引起群体投诉、上访,造成恶劣影响,且建设单位负有责任的(青岛市建设单位信用考核标准(2020 版)第二条第33款)。
6.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(青岛市建设单位信用考核标准(2020 版)第二条第46款)。
7.其他不诚信、不规范行为。
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系统代为申报消防公司:平安消防集团180-6882-6996(微信同号)
文章来源: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机电安装一级、消防设施一级资质公司-平安消防集团收集整理,平安消防集团荣获2019年度建筑业“百强企业”消防企业仅有一个名额,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,消防设计、消防施工/验收、消防维保、消防检测、消防安全评估、消防分公司加盟联系平安消防集团,加盟消防公司电话:180-6882-6996(微信同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