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建办〔2020〕86号 各市(州)建委(住房城乡建设局)、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、长春新区城建委,各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:为贯彻落实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51号),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,结合我省工作实际,我厅制定了《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
2022-12-08 平安消防集团 1340